如何申報2021年度上海市政府質量獎
獎項設置
上海市政府質量獎包括“上海市市長質量獎”和“上海市質量金獎”,均分為“組織”和“個人”獎。
申報條件
1.申報上海市質量金獎的組織,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生產經營3年以上;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具備相關資質或證照;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行業特色、企業特點,質量工作成績顯著,持續改進效果強;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經濟、技術和質量等指標在上年度處于本市同行業領先水平,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社會貢獻;從事非贏利性業務的,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
2.申報上海市市長質量獎的組織,應獲上海市質量金獎3年以上或獲得過中國質量獎;建立持續改進、追求卓越的質量文化,質量意識和創新能力顯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要經濟、技術和質量等指標在上年度位于國內或本市領先地位,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突出的社會貢獻以及廣泛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從事非贏利性業務的,其社會貢獻位于本市前列。
3.申報組織均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近3年未發生虧損(政策性虧損除外);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嚴重失信行為。
二
個人
1.申報上海市質量金獎的個人,應在本市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5年以上;有較強的質量創新和改進意識,在質量管理或實踐中形成獨特的工作方法、經驗或成果;對形成組織質量文化、提高行業質量水平和績效、推動本市產業工藝、技能改進等做出重要貢獻;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2.申報上海市市長質量獎的個人,應在本市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10年以上,或長期從事質量管理理論研究;質量意識和創新能力強,積極推廣應用先進質量管理理念或方法,在質量管理或實踐中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和經驗,對提高組織、行業或本市質量水平和績效等做出突出貢獻,具有顯著卓越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以及具有廣泛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
3.申報個人如為組織最高管理者,其所在組織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嚴重失信行為。
組織或個人在同一年度內不得重復申報本市各級政府質量獎。獲獎組織或個人在獲獎后3年內,不得重新申報同一獎項。
申報渠道
(一)有關組織或個人可經行業主管部門或控股(集團)公司、區市場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經市政府批準設立的開發區管委會等推薦申報;
(二)有關組織或個人也可直接向市市場監管局申報。
申報評定程序
1.自愿申報。凡符合申報條件的組織和個人如實填寫申報材料,通過相應的申報渠道,于6月30日前完成網上申報及提交申報材料。
2.資格審查。市審定辦組織評審組對申報組織和個人的基本條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向社會公示名單。
5年內曾獲中國質量獎和區級政府質量獎的申報組織或個人可直接進入資料評審。
3.資料評審。評審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形成資料評審報告。市審定辦根據資料評審報告,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確定現場評審名單。
4.現場評審。評審組組織現場評審,形成現場評審報告,提出組織或個人有關質量管理的優勢和可改進之處。
5.綜合評價。評審組進行綜合分析評議,形成綜合評價報告,總結提煉組織或個人的先進質量管理經驗。
6.審定公示。市審定辦提出獲獎建議名單,提請市審定委審議。市審定委審議獲獎建議名單、決定擬獎名單。由市審定辦組織向社會和申報組織或個人單位內部不少于7天的公示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報市政府批準。
7.表彰獎勵。市政府發文表彰市政府質量獎獲獎組織、個人,頒發獎牌、證書和獎金。
1.市政府質量獎審定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倪旦紅,聯系電話:64220000轉2335分機
2.網上填報技術支持:
聯系人:蔡雪,聯系電話:24178334或64220000轉2743分機
3.材料寄送地址:長樂路1227號1106室
聯系人:那晶,聯系電話:5404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