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安縣市場監管局開展《長江保護法》宣傳活動
本刊通訊員文曦報道: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正式施行,東安縣市場監管局多措并舉,采取多種形式宣傳該法,深入宣傳《長江保護法》的重大意義、立法精神、實質內涵、重點內容,提高該法的知曉率和影響力,進一步凝聚長江大保護的社會共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是我國首次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為特定的河流流域立法,是一部全面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和保障高質量發展的法律,標志著長江大保護進入依法保護的新階段。《長江保護法》共9章、96條,該法的正式實施,為市場監管部門查處收購、加工、銷售非法漁獲物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據,該法第八十六條對收購、加工、銷售非法漁獲物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可以沒收漁獲物及其制品和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相關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責令關閉。
3.15日在宣傳活動現場,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展示典型案例、粘貼宣傳海報、發放宣傳冊等方式,向龍溪河沿河群眾和廣大經營戶宣講《長江保護法》,解讀禁漁政策,動員群眾共同參與長江“大保護”,讓“禁漁令”落地生效,本次宣傳活動共公布1起典型案例,發放長江“十年禁漁”從我做起倡議書150份,發放宣傳海報500份,現場接受解讀和咨詢50多人次,營造了良好的法治宣傳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