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教育領域的執法辦案職責!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教育領域的新職責
消費品執法打假協作聯盟智庫專家
晉中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 陳晉平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文件中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責提出了明確要求。
1、明確部門工作責任。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和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廣告、反壟斷等方面監管工作,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會同教育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
2、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
3、嚴格管控培訓廣告。中央有關部門、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確保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
4、強化培訓收費監管。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