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卡儂以次充好被上海市場監管罰沒近10萬元
10月28日訊 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消息,近日,迪卡儂關聯公司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被沒收違法所得3.91萬元、罰款5.98萬元,原因為生產、銷售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滬市監浦處〔2021〕152021001532號。
截圖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
決定書顯示,當事人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生產規格為球號3的足球2500個,并全部銷售給迪卡儂品牌實體門店,售價為29.9元/個,銷售總額是74750元,利潤是39100元。2021年3月8日,經廣州市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檢驗,當事人生產的足球(球號3)被判定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為圓周長項目。案發后,當事人對涉案產品停產。本案貨值金額為74750元,違法所得為39100元。因當事人已全部售出涉案產品,故不予沒收。
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規定。
依據相關規定,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生產、銷售涉案產品,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罰款59800元;2.沒收違法所得39100元。
截圖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
天眼查顯示,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注冊資本500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受母公司及其授權管理的中國境內外企業的委托,為其提供下列服務:投資經營決策、承接本公司集團內部的共享服務及境外公司的服務外包、員工培訓與管理;從事體育用品及器材、與運動相關的自行車及電動車、與運動相關的器材零部件和配套用品等。股權方面,迪脈(上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由迪卡儂歐洲公司全資控股。
公開資料顯示,迪卡儂是法國的體育用品零售商品牌,由米歇爾·雷勒克于1976年創立,該品牌于2003年進入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