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長春新區分局開展“藥、械”監管暨企業培訓工作
本刊通訊員李廣策報道:為加強長春市場監督管理局長春新區分局藥、械安全監管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基層監管人員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切實履行監管職能,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普及、宣貫《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知識,落實省、市“新冠”疫情常態化監管與防護要求,新區市場監管局開展了藥、械監管暨企業培訓會,各基層監管所執法人員及部分企業人員參會。
會上,監管四科對疫情以來省、市下發的相關要求做了傳達與強調,重點對“一退兩抗”藥品的禁售與否,掃碼登記等做了要求。之后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今年新施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對藥械零售企業常見違法行為及處罰依據進行了詳細解析。對企業提出的問題現場給予答復。
此次培訓,增強了藥、械執法人員的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高了執法人員的素質和技能,為企業人員普及了藥品、醫療器械法律法規知識,加強了企業人員疫情防控意識,提升了藥、械質量安全,為全區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