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發展預留足夠空間,充分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近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印發《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領域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66項首次輕微違法事項列入其中。

《免罰清單》主要包括事項:
屬于首次輕微違法、具有可罰可不罰自由裁量情形、且具備整改條件的;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免于處罰的;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再給予行政處罰的。
《免罰清單》于2021年12月13日起實施。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領域
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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