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省電磁灶產(chǎn)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實施細則
1.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江蘇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的電磁灶產(chǎn)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檢驗。本細則規(guī)定了此產(chǎn)品的抽樣方法、檢驗依據(jù)、檢驗項目、檢驗方法、判定原則、異議處理及復檢。
- 抽樣方法
2.1生產(chǎn)企業(yè)、實體店抽樣在受檢企業(yè)的成品倉庫或者其確認場所,隨機抽取有產(chǎn)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待銷產(chǎn)品,實體店買樣需索取發(fā)票等購樣憑據(jù)留證。抽樣數(shù)量為3臺,抽取樣品應為同一型號規(guī)格、同一批次的產(chǎn)品,優(yōu)先抽取具有代表性的規(guī)格型號的產(chǎn)品。其中2臺為檢驗樣品,1臺為備份樣品,抽樣基數(shù)滿足抽樣數(shù)量即可。
抽樣工作由承檢機構持“江蘇省產(chǎn)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員證”的不少于2名工作人員共同完成。檢驗用樣品按進貨價購買,采樣過程均需拍照留證。一經(jīng)采樣,立即封樣,任何人不得調換。
2.2電商平臺采樣抽樣數(shù)量為3臺(最小銷售包裝),其中2臺為檢驗樣品,1臺為備份樣品。
3.檢驗依據(jù)
表1 檢驗項目
序號 |
檢驗項目 |
判定依據(jù) |
檢測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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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 |
GB 4706.1-2005 GB4706.14-2008 GB4706.22-2008 GB4706.29-2008 |
GB 4706.1-2005 GB4706.14-2008 GB4706.22-2008 GB4706.29-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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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輸入功率和電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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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fā)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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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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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耐潮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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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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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正常工作 (不包括19.11.4條的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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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穩(wěn)定性和機械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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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機械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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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的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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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內部布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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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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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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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接地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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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螺釘和連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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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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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能效等級(熱效率、待機功率) |
GB 21456-2008 |
GB 21456-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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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連續(xù)騷擾電壓 (或端子騷擾電壓) |
GB 4824-2013 GB 4343.1-2018 |
GB 4824-2013 GB 4343.1-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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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騷擾功率、輻射騷擾 (或電磁輻射騷擾) |
GB 4824-2013 GB 4343.1-2018 |
GB 4824-2013 GB 4343.1-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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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方法包括相關產(chǎn)品標準及試驗方法標準。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細則。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細則。
4.判定規(guī)則
4.1依據(jù)標準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4-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類似用途便攜式烹飪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22-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駐立式電灶、灶臺、烤爐及類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
GB 4706.29-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便攜式電磁灶的特殊要求》
GB 21456-2008《家用電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
GB 4343.1-2018《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fā)射》(2020年06月01日實施)
GB 4824-2013《工業(yè)、科學和醫(yī)療(ISM)射頻設備 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
GB 4824-2019《工業(yè)、科學和醫(yī)療設備 射頻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
現(xiàn)行有效的企業(yè)標準、團體標準、地方標準及產(chǎn)品明示質量要求
4.2判定原則經(jīng)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chǎn)品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chǎn)品不合格。
若被檢產(chǎn)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jù)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chǎn)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chǎn)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jù)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chǎn)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jù)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chǎn)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zhèn)渥⒅羞M行說明。
若被檢產(chǎn)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jù)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chǎn)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jù)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zhèn)渥⒅羞M行說明。
5.異議處理
5.1對監(jiān)督抽查程序有異議的,由任務下達部門核查相關證據(jù)后維持或者撤銷原檢驗結果。
5.2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任務下達部門核查相關證據(jù),能夠證明原檢驗結果準確的,維持原檢驗結果;不能證明原檢驗結果準確,需要進行復檢的,由任務下達部門指定復檢機構進行復檢,復檢結果為本次監(jiān)督抽查最終結論。
5.3對樣品信息有異議的,任務下達部門核查樣品確認情況和生產(chǎn)企業(yè)提交證明材料后,維持或者撤銷原檢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