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家用汽車三包規定明年施行
北京7月27日電 加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對經營者提出更加嚴格的三包責任要求,市場監管總局27日公布《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規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基礎上,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
新規明確,家用汽車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出現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銷售者應當按照消費者的選擇予以免費換車或者退車;銷售者為消費者退換車時,應當賠償消費者的車輛登記費、加裝裝飾費、相關服務費等損失;將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等專用部件質量問題納入三包退換車條款;對家用皮卡車實施三包,將家用汽車污染控制裝置的主要零部件納入重大質量問題退換車條款。
新規強化生產者的質量責任,要求生產者不得故意拖延或無正當理由拒絕銷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協助、追償等事項;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對故意拖延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擔三包責任的經營者,明確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實施處罰;借鑒國際通行做法,鼓勵有關組織建立家用汽車三包責任爭議處理機制,便于利用第三方專業資源免費為消費者提供公正、專業、便捷、高效的三包爭議處理服務,同時降低行政和司法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