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眾留言問題:食品違法舉報獎勵留言日期:2022-11-08
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財政部關于印發〈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食藥監稽〔2017〕67號)同時廢止,那么發生在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案件,獎勵規則是否遵循〈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食藥監稽〔2017〕67號)呢?
回復部門: 執法稽查局回復時間:2022-11-10
1、《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已經廢止。 2、《市場監督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已經發布,全系統統一執行新的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