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汽車生產商在銷售店發布虛假廣告,重罰!
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行政判決書
(2018)吉01行終264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重慶市江北區。
法定代表人張寶林,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蔣越,該公司工作人員。
委托代理人單林芝,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地吉林市船營區霧凇西路1號38棟。
法定代表人林雨坤,局長。
委托代理人張洪紀,該單位工作人員。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承擔原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職責),住所地長春市南關區南湖大路599號。
法定代表人林玉成,局長。
委托代理人孫志友,該單位工作人員。
委托代理人齊秀娟,吉林陽光博舟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吉林市工商局)、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以下簡稱省市監廳)工商行政處罰及行政復議一案,不服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吉0102行初91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原審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8月1日,吉林市工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反映長安公司在吉林市銷售的“長安”汽車的碰撞評價結果宣傳虛假。吉林市工商局于同日進行立案,其執法人員于同日在長安公司的授權經銷商吉林市長星汽車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使用了“CS752016款升級上市9.28萬元起放膽去,別猶豫”宣傳單頁。2016年8月4日、2017年3月15日、2017年5月24日、2017年7月4日,吉林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在長安公司的授權經銷商吉林市長吉汽車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使用了“CS752016款升級上市9.28萬元起放膽去,別猶豫”和“技精湛逸精彩”宣傳單頁,并在CS75汽車樣車發動機蓋上,粘貼了含有“★★★★★C-NCAP”圖形、標記及“十萬元級超安全SUV自主價格合資品質自主品牌安全碰撞最高分-59分(滿分62分)”宣傳語的宣傳物料。吉林市長星汽車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及吉林市長吉汽車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均系長安公司在吉林市的經銷商。長安公司發放的“技精湛逸精彩”宣傳單頁中,使用了“★★★★★C-NCAP”圖形及標記,并在“新逸動XT車型”一欄中,列舉了“1.6LMT俊酷型”、“1.6LGDIMT致酷型”、“1.6LGDIMT銳酷型”、“1.6AT俊酷型”、“1.6AT致酷型”共計5種配置車型,發放的“CS752016款升級上市9.28萬元起放膽去,別猶豫”宣傳單頁中,使用了“超五星安全標準”宣傳語,并在“CS7516款主要參數配置”中,列舉了“2.0L6MT超值型”、“2.0L6MT舒適型”、“2.0L6MT豪華型”、“2.0L6MT領先型”、“1.8T6AT時尚型”、“1.8T6AT精英型”、“1.8T6AT尊貴型”共計7種配置車型。長安公司還設計了含有“★★★★★C-NCAP”圖形、標記及“十萬元級超安全SUV自主價格合資品質自主品牌安全碰撞最高分-59分(滿分62分)”宣傳語的宣傳物料樣圖,指令授權經銷商將此樣圖的宣傳物料粘貼在CS75汽車樣車發動機蓋上,用以銷售宣傳。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中國新車評價規程(C-NCAP)官方網站顯示,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SC7169BH(逸動1.6L手動尊貴型)A類乘用車,于2012年第三批進行碰撞測試,評價結果星級為★★★★★。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SC6469A5(CS75手動領先型)SUV汽車,于2014年第四批進行碰撞測試,評價結果星級為★★★★★。截至2017年8月1日長安公司拒絕提供與宣傳單頁、宣傳物料樣圖相關的資料及證據,長安公司的廣告費用、銷售獲利等情況無法計算。吉林市工商局于2017年8月29日作出吉市工商處聽告字 主站蜘蛛池模板: 杂多县| 安塞县| 洛南县| 濉溪县| 阿坝县| 凤冈县| 宝坻区| 依安县| 建宁县| 新蔡县| 铜梁县| 大足县| 兴安盟| 千阳县| 东平县| 中山市| 博罗县| 宝丰县| 曲阜市| 灌阳县| 布拖县| 古丈县| 云梦县| 固始县| 岱山县| 永康市| 富阳市| 山丹县| 安丘市| 乌拉特中旗| 咸宁市| 北辰区| 徐闻县| 无锡市| 马边| 青川县| 奉新县| 邹城市| 卓尼县| 江门市| 柯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