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耳機當原裝耳機賣?退貨退款!
案情簡介
近日,消費者余先生在我市某移動營業廳花費148元購買了一個蘋果EarPods的有線耳機,回家拆開包裝后才發現耳機不是原裝的。“營業員在銷售時明明告知我這款耳機是原裝的,現在卻不承認。”余先生找到商家,要求退貨退款。商家卻稱店內銷售的商品都明碼標價,而且銷售時未曾說過這款耳機是原裝的,不同意退貨退款。協商無果后,余先生只能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求助。
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到投訴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及時與商家進行聯系并了解情況。經核實,該款耳機并非原裝。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銷售時營業員是否表明該款耳機是原裝的。工作人員詢問銷售該款耳機的營業員,對方稱在銷售時說過這款耳機匹配余先生的手機,但從未說過是原裝的。工作人員調取了當時的監控,但因監控只有影像沒有音頻,無法判別。工作人員通過手機查詢蘋果EarPods有線耳機的價格,發現與余先生付款金額基本一致。經工作人員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因耳機外觀性能完好,余先生將所購耳機退還商家,商家退還余先生人民幣148元。
案例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這條規定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寫明消費者具有全面了解自己所購買產品信息的權利。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這條是與消費者知情權相對應的經營者的真實信息告知義務。
維權指引
在現實生活中,消費者購買電子產品時,由于產品具有專業化等特點,消費者往往難以得知產品的真實信息。一些經營者采取不當手段,“貍貓換太子”,以原裝耳機的價格出售非原裝耳機,消費者往往難以發現。
為減少此類糾紛的發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友情提醒:
一方面,消費者要提高警惕、仔細辨別,尤其重要的是對于經營者的宣傳承諾、商品的重要細節等盡量在憑證中體現;另一方面,經營者要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自身法律意識,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向消費者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
如果消費者買到了有問題的商品,可以先與商家協商解決。與商家溝通以后,問題仍得不到解決的,可以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