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濱州麗都置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銷售商品房案
濱州市沾化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濱州麗都置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銷售商品房案
2022年6月27日,濱州市沾化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濱州市麗都置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4月19日,接群眾反映,濱州市麗都置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買房。經查,該有限公司通過宣講和實地講解等方式,介紹一樓住宅商品房時宣稱“一樓帶小院”,當事人一共銷售了此類商品房10套,總價款999.87萬元。事實上該開發商未取得一層小院規劃審批手續,也未有實際建設一樓帶小院的情況,屬于對其“一樓居民住宅商品房”的性能和功能作虛假和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濱州市沾化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虛假宣傳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是一種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堅持嚴厲打擊房地產領域的虛假宣傳行為,促使房地產領域宣傳向規范化、透明化、高質化發展。因開發商虛假宣傳的行為導致購房者受到損失的,購房者既可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也可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購房合同。摘自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公布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八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