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打擊網售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發布時間:2021-09-08 來源:湖北省市場監管局 瀏覽量:
中國產品質量報告官網訊 近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開展打擊網售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通知說,檢驗檢測機構作為依法成立的專業技術組織,其客觀、公正、準確地出具第三方檢驗檢測報告,對于服務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網上反應部分網絡交易平臺存在買賣假冒檢驗檢測報告等違法行為,嚴重擾亂了檢驗檢測市場秩序。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打擊網售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市監檢測發〔2021〕54號)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打擊網售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目標
圍繞社會輿論突出反映的買賣假冒檢驗檢測報告等問題,督促落實網絡交易平臺的審核責任和檢驗檢測機構的主體責任,規范檢驗檢測機構網上經營行為,嚴歷打擊違法行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凈化檢驗檢測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重點任務
(一)嚴厲打擊網售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行為。對網絡交易平臺買賣假冒檢驗檢測報告違法活動開展監測與專項檢查,對涉嫌冒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參與買賣偽造或者變造檢驗檢測報告的平臺企業、經營者、檢驗檢測機構及個人等一查到底、嚴厲打擊,依照《電子商務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追究法律責任,堅決懲治亂象,維護市場秩序。對出具虛假或者不實檢驗檢測報告的檢驗檢測機構,嚴格依法處理,加大處罰力度,依法吊銷其檢驗檢測資質。
(二)壓實網絡交易平臺審核責任。督促網絡交易平臺落實平臺內經營者主體資質資格審核和信息公示義務,指導平臺強化實施資質資格審核、信息檢查監控,要求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必須提供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實驗室認可證書(CNAS)或者取得明確授權后方能在平臺上提供檢驗檢測相關服務,并對CMA、CNAS等相關信息進行公示。
(三)清理整頓虛假違法廣告宣傳。開展網絡交易平臺廣告專項監測,依照《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嚴肅查處發布“不送樣檢測”“檢驗檢測包過”“一天出報告”“急速出報告”“不過全額退款”等虛假違法廣告和宣傳的行為。
(四)落實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督促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在網絡交易平臺上的相關檢驗檢測活動,指導檢驗檢測機構協助打擊假冒機構名稱、資質、報告、印章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維護自身權益。
(五)加強檢驗檢測機構信息的公開公示。加強政府部門公開信息檢查信息與網絡交易平臺數據交互貫通,引導公眾通過省局官網(網址:https://scjg.hubei.gov.cn/)查詢檢驗檢測機構資質,通過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詢檢驗檢測報告等相關信息。各檢驗檢測機構要在門戶網站、辦事窗口等區域公布檢驗檢測能力、工作流程、工作標準、檢測時限、紀律要求、舉報投訴電話等事項,通過主動向社會公開承諾、發布誠信聲明等方式強化自律,鼓勵社會公眾和消費者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信息查詢,接受社會監督。充分運用12315投訴舉報平臺,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
三、工作方法
(一)督促機構及平臺自查。壓實檢驗檢測機構及網絡交易平臺責任。督促轄區內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合規經營風險自查工作,自覺規范在網絡交易平臺上的相關檢驗檢測活動。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加強審核責任落實,嚴格對平臺內相關檢驗檢測經營者進行資質資格審核,平臺內經營者跑腿、代辦有關檢驗檢測業務的,需備注說明跑腿、代辦等字樣。
(二)全面排查,依法處理。各地要組織專班力量,采取網絡檢測、重點檢查、問題核查等方式,結合機構及平臺自查,迅速摸清本地區網絡交易平臺有關情況、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網上業務情況、檢驗檢測機構信息公開公示落實情況,深入排查重點任務事項,及時發現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違規違法問題。
(三)加強責任追究和行刑銜接。對涉嫌偽造或變造檢驗檢測證明文件、合同詐騙、出具重大失實證明文件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堅決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存在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公文、證件、證明文件以及涉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相關市場主體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將專項整治工作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迅速組織落實,明確工作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加大排查、監管、執法力度,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協同配合。要加強綜合監管執法,切實加強檢驗檢測、網監、廣告、信息技術、執法稽查等部門的配合。涉及跨區域的檢查協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溝通信息。
(三)強化輿論宣傳。加強正面宣傳和輿情處置,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強化警示教育,進一步引導網絡交易平臺、平臺內經營者、檢驗檢測機構落實主體責任。
(四)強化信息報送。排查整治行動持續到9月底結束,在此期間各地要加強與省局的信息收集,安排專人負責本地區專項整治行動信息報送工作。各地市州匯總工作情況后統一于8月25日前、9月25日前報送檢驗檢測機構工作情況(附件1),網絡交易平臺工作情況(附件2)和專項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附件3),并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一并報送省局認檢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