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與服務規范公開征求意見
原標題:直播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與服務規范公開征求意見
證券時報記者 江聃
8月18日,記者從商務部獲悉,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20年流通行業標準計劃項目的通知》,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組織完成了《直播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與服務規范》行業標準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意見。文件規定了直播營銷平臺、直播主體、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等角色在直播電子商務中的管理和服務要求。該標準適用于基于互聯網的、采用網絡直播方式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各類電子商務平臺,不適用于跨境直播電子商務平臺,也不適用于金融、醫療、新聞、文化等特殊產品和服務。
該標準描述了直播電子商務業務生態體系涉及的責任主體的關系及其在生態體系中的作用。同時,規定了直播營銷平臺應該具備的資質、經營條件及合規性基本要求,規定了其應對商家和直播主體入駐及退出、產品和服務信息審核、直播營銷管理和服務、用戶以及直播主體賬號的管理和服務要求,規定了其應對消費者隱私保護、交易及售后服務等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要求,明確了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編制說明建議,推動建立直播電子商務基地或平臺的直播營銷服務認證評價機制,規范直播營銷平臺、直播主體等的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并建立相應的評價指標體系,商務部門或相關部門可采信或參考相關第三方機構的認證評價結果。
編制說明還提到,目前電子商務領域只有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子商務商戶實名制規范》,正在研制過程。本標準已考慮到該強制國家標準研制情況,涉及商家身份和資質的條款都是“應進行實名登記”,所以即使該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后也不會對本標準相關條款帶來影響。
2020年,電子商務因其特性在疫情防控期間逆勢增長。商務部4月底舉辦的“雙品網購節”(品牌建設和品質消費)活動期間,全網直播約71萬場次,累計40億人次觀看。今年5月,商務部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研究院發布的《2021年中國直播電商產業研究報告》中曾預計,2021年直播電商規模將接近兩萬億元,而2020年我國直播帶貨整體規模已經突破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