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營企業購進藥品時應當核實、留存供貨單位銷售人員哪些資料?
問:藥品經營企業購進藥品時應當核實、留存供貨單位銷售人員哪些資料?
答:(一)加蓋供貨單位公章原印章的銷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二)加蓋供貨單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簽名的授權書,授權書應當載明被授權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授權銷售的品種、地域、期限;
(三)供貨單位及供貨品種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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