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寶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因花蛤氯霉素抽檢不合格被罰
2021年10月17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中國檢驗認證集團上海有限公司對當事人在上海市寶山區通河路529號地下一層A、B區銷售的花蛤(大)進行監督抽檢。2021年11月1日,中國檢驗認證集團上海有限公司出具檢測報告(No:Z212405783),報告顯示:氯霉素項目的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1年11月2日,我局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No:Z212405783)與食品安全抽檢檢驗結果通知書送達當事人。2021年11月9日,當事人申請復檢。 2021年11月19日,國家食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上海)出具檢測報告(報告編號:TC21021000051),報告顯示:氯霉素項目的檢驗結論為不符合。2 021年11月26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了復檢結果。2021年11月15日,我局對當事人涉嫌銷售不合格花蛤(大)的行為立案調查。通過對當事人詢問、獲取書面證據材料等調查活動,確認了當事人的違法事實。
經查明:2021年10月17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中國檢驗認證集團上海有限公司對上海寶山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花蛤(大)進行監督抽檢,2021年11月1 日中國檢驗認證集團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No:Z212405783)顯示:花蛤(大)的氯霉素檢驗項目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1年11月9日,當事人申請復檢。2021年11月19日,國家食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上海)出具檢測報告(報告編號:TC21021000051),報告顯示:氯霉素項目的檢驗結論為不符合。至案發,當事人共銷售上述花蛤(大)16.604公斤,貨值金額為182.64元,銷售額265.33元,違法所得為82.69元。
另查明,當事人購進的同批次花蛤(大)中有3.396公斤有質量問題,當事人已對其實施銷毀。
以上事實由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檢驗報告、對當事人的詢問筆錄等相關證據材料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