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鑫匯杰酒業經營中心 因涉嫌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被處罰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近日,北京福鑫匯杰酒業經營中心因涉嫌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被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款4675元。
2025年1月6日,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陸續接到舉報,反映在“老西門酒行”銷售的洋河系列、牛欄山系列、汾酒系列白酒為假酒。
經查,當事人為煙酒店,已取得北京市小食雜店備案卡。2025年1月06日,在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時,店內發現陳列在售的洋河系列、牛欄山系列、汾酒系列共計37瓶白酒,經各自商標權利人鑒定,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經計算,當事人的違法經營額為9350元。
綜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9修正)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9修正)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4675元;沒收非法財物。(張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