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新標準
為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質量行為,進一步強化檢測機構信用管理,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市場行為信用評價暫行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起草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4年2月27日至3月4日。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電子郵箱:gczlglc@zjw.beijing.gov.cn
2.電話:010-55597423
3.傳真:010-55597134
4.通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達濟街9號院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工程質量管理處(請在信封上注明“意見征集”字樣)
5.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動”板塊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征集”專欄中提出意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附件2:《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石景山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質量行為,進一步強化檢測機構信用管理,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市場行為信用評價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13版)》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24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修訂〈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的通知》(京建發〔2013〕558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24版)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年 月 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一、起草背景
為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質量行為,進一步強化檢測機構信用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依據修訂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內容,對《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13版)》進行了修訂,起草了《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24版)〉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二、主要內容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7號),主要對《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13版)》中涉及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條款進行了修訂,并優化了記分標準的檔次劃分。修訂后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2024版)》共25條,記分標準由3檔擴展為7檔。同時廢止《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修訂〈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的通知》(京建發〔2013〕558號)。
附件
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違規行為記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