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關于依法處置牟取不正當利益投訴舉報行為的指導意見(試行)》
近年來,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在我區市場領域越來越頻繁,疑似職業投訴舉報數量越來越龐大。其帶來的影響廣泛且復雜。特別是其中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投訴舉報行為已偏離維護市場秩序的初衷,演變成惡意敲詐的手段。許多商家因懼怕高額賠償和繁瑣的法律程序,往往選擇息事寧人,這不僅損害了商家的合法權益,也擾亂了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同時,大量謀取不正當利益投訴舉報案件占用了寶貴的行政和司法資源,影響了相關部門對真正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打擊力度。與相關部門聯合出臺依法處置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規范性文件,形成精準打擊牟取不正當利益投訴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的合力,已迫在眉睫。
一、背景闡述
2024年,自治區本級12315平臺內單人年投訴舉報量50件以上、疑似牟利性索賠的案件數為11349件,較2023年同比增長10.06%。基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投訴舉報占據一半以上工作時間。包頭市青山區市場監管局2024年1-12月通過12315和12345受理投訴舉報14528件,日均辦理61件,其中涉及疑似牟利性索賠占比20%以上。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市場監管局2024年受理疑似牟利性索賠2806件,占工作量的80%以上。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市場監管局某一周時間內收到的職業索賠工單達到90件以上,其中最高一人一次投訴56個經營商戶,一人撥打投訴電話達到70余次。
為有效應對職業打假行為,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我局從2023年6月起,就已經著手深入調研、審慎研討,研究出臺應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的規范性文件;2023年底,市場監管總局將我區列為全國應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試點省份;2024年1月,我局印發了《有效應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工作指南》,對各盟市局應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工作提供了指導;2024年6月,下發《關于開展應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行為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將包頭市、赤峰市、滿洲里市作為自治區試點開展相關工作;2024年8月,赤峰市七部門聯合印發《赤峰市關于依法處置職業索賠惡意投訴舉報行為暫行規定》;2024年10月,滿洲里市七部門聯合印發了《滿洲里市關于依法處置職業索賠惡意投訴舉報行為暫行規定》;2024年11月,通遼市七部門聯合印發《通遼市依法處置職業索賠惡意投訴舉報行為工作指南》;2025年3月10日,呼和浩特市八部門聯合印發了《呼和浩特市關于依法處置職業索賠惡意投訴舉報行為暫行規定》。上述盟市規范性文件的出臺,使當地應對牟取不正當利益投訴舉報行為工作實現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這些具體實踐也為自治區出臺相應規范性文件提供了寶貴經驗。
在試點工作中取得成效的基礎上,執法稽查局于今年1月草擬了《內蒙古自治區關于依法處置牟利性索賠行為優化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發機關各業務處室局、盟市市場監管局和相關直屬事業單位征求意見。2025年春節前,分送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信訪局、政務服務與數據管理局征求意見建議。2月下旬,根據各廳局和我局系統各單位反饋的意見建議,我局認真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吸納司法廳的建議,將文件更名為《內蒙古自治區關于依法處置牟取不正當利益投訴舉報行為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3月4日,通過我局門戶網站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截至3月20日,未收到意見建議。2025年3月21日,我局召開“依法處置牟取不正當利益投訴舉報行為指導意見研討會”,邀請自治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各相關廳局、試點盟市局、部分經營主體建言獻策,對該意見進行了深入研討,吸收采納新的意見建議21條,對該意見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
二、目的與意義
出臺本規范性文件,旨在依法處置牟取不正當利益投訴舉報行為,精準打擊帶有敲詐勒索性質的惡意索賠行為,保障合法經營者的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確保行政和司法資源得到合理利用。通過明確職業打假行為的界定標準、規范處理流程,為市場監管部門、司法機關以及廣大經營者提供清晰的指引,促進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三、文件主要內容
序言部分是制定文件的初衷和法律依據。
第一部分總體目標,落腳點是凈化消費環境,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第二部分是對牟取不正當利益投訴舉報行為的界定,明確該行為是既不為生活消費需要也不為生產經營需要購買商品或者服務,實施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為主要目的的投訴舉報行為。同時列舉七種情形作為甄別、認定的重要參考因素。
第三部分是市場監管部門內部處置流程規范:包括核實身份、依法處置、及時告知、獎勵把關、建立名錄五個部分。
第四部分是建立各廳局間部門聯動機制,并對部門職責分工進行了明確。旨在加強市場監管、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信訪局、政數局等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實現案件線索移送、聯合執法等工作的無縫對接,形成打擊牟取不正當利益投訴舉報行為的強大合力。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從加強組織領導、引導誠信經營、防范履職風險、建立容錯機制、規制濫用權利五個方面進行了細化。
本規范性文件的出臺,是應對和處置當前職業索賠職業舉報中存在亂象的重要舉措。我們將密切關注文件實施后的效果,不斷總結經驗,根據市場變化和實際需求,適時對文件進行調整和完善,為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提供堅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