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紅棗切片是否屬于初級農產品
留言日期:2021-09-17
請問在實際經營生活中,干紅棗切片是否能認定為初級農產品?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中的1702項中的大棗干制品如何理解?是否可以認定為只要是大棗的干制品,都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回復部門: 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司
時間:2021-09-24
您好!關于“干紅棗切片是否屬于初級農產品”的留言收悉。針對您咨詢的問題,現答復如下: 一、《食品安全法》第35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第36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57條規定:“食用農產品,指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農業活動,指傳統的種植、養殖、采摘、捕撈等農業活動,以及設施農業、生物工程等現代農業活動。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指在農業活動中直接獲得的,以及經過分揀、去皮、剝殼、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凍、打蠟、分級、包裝等加工,但未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產品。” 三、“大棗干制品”已列入《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符合相關生產許可審查要求的企業和產品可以申請“大棗干制品”生產許可。從事“大棗干制品”生產加工的小作坊,其具體管理要求建議向所在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咨詢。符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57條規定的產品可以作為食用農產品上市銷售。 以上解答不能作為執法依據。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結合具體案例,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進一步咨詢。感謝您對食品經營監管工作的關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