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郴州市北湖區某餐飲步步高新天地店(黃某華)強制向消費者收取茶水費案
2023年5月29日,郴州市市場監管局對郴州市北湖區某餐飲步步高新天地店(黃某華)強制向消費者收取茶水費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2118元并處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3月21日郴州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當事人郴州市北湖區某餐飲步步高新天地店(黃某華)按2元/位的價格收取茶水費,且不可取消。經調查核實,當事人從2023年3月1日開始,對進店用餐的顧客無論是否點茶水,均向顧客提供茶水,并在結賬時收取2元/位的茶水費。截至查處之日,共收取6059位顧客茶水費,違法所得合計12118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郴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當事人強制向消費者收取茶水費,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過程中,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一切罔顧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