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缺斤少兩套路多!“鬼秤”把戲如何防?
案情介紹
近日,有消費者向上城區市場監管局反映杭州某面館有限公司在銷售“水果撈”時“缺斤少兩”。消費者到杭州某面館有限公司門店購買“水果撈”,門店工作人員當場為其加工制作了一份“水果撈”并使用該電子秤稱重,結果為:稱重量值為2.01千克、價格為39.6元/千克、金額為80元,然而他使用自帶的電子秤進行稱重,發現稱重量值為1.5千克。經過調查,該公司門店店長為增加其個人績效提成,將電子秤開機后先按“去皮”再按“7”進行了設置,破壞了電子秤的準確度。“水果撈”的實際重量為1485克,貿易結算重量為2010克,計量偏差為525克。
案件定性
杭州某面館有限公司銷售的“水果撈”的稱重量值不準確且計量偏差超過《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數值,違反了《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第三條第一款:“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生產、銷售、收購等經營活動中,必須保證商品量的量值準確,不得損害用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規定,屬于“銷售者銷售的零售商品,其實際量與貿易結算量不相符,計量偏差超過《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行為。
案件處理
根據《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第五條規定,考慮到本案當事人違法行為情節惡劣,最終我局對杭州某面館有限公司予以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案件提醒
“十秤八不準,電子秤作弊手段多,市民買菜多留心”這樣的事,早就不是新聞了。“鬼秤”的存在,違背了經營主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和“公平競爭”的法定義務,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公平和諧、欣欣向榮的市場經濟秩序。在此提示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這些計量知識要牢記:一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后可通過市場內提供的公平秤進行重量復核;二是通過手機來確定稱重是否準確,先將手機放上商家的電子秤稱重,記住顯示的重量然后重新開關電源鍵,再放上手機查看重量是否有變化,重量減少則是作弊秤。三是看電子秤是否張貼了有效期內的檢定合格證,看商家輸入的單價是否正確,看商家使用的電子秤是否去皮歸零。如遇到缺斤短兩行為,請消費者及時拍照取證,第一時間聯系市場監管部門或撥打12315投訴舉報熱線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