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區閻村鎮北坊村衛生室因涉嫌存在使用劣藥的違法行為被處罰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近日,北京市房山區閻村鎮北坊村衛生室因涉嫌存在使用劣藥的違法行為,被北京市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款5000元。
2025年3月14日,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藥品貨架上存放有藥品復方氨酚那敏顆粒2盒,小柴胡顆粒7盒,均已超過有效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上述產品為劣藥。
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3月10從涿州市安和醫院有限公司購進20盒小柴胡顆粒,銷售單價為8元/盒,已使用13盒,均在有效期內使用,剩余7盒藥品超過有效期后未使用;于2023年6月2日從北京九州通醫藥有限公司購進10盒復方氨酚那敏顆粒,銷售單價為8元/盒,已使用8盒,均在有效期內使用,剩余2盒藥品超過有效期后未使用。貨值金額共計:72元,無違法所得,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案藥品予以扣押。
綜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第九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第九十八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修訂)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000元,并沒收超過有效期藥品。(張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