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興隴軒餐飲有限公司因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有關規定的違法行為被處罰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近日,北京興隴軒餐飲有限公司因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有關規定的違法行為,被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款5000元。
2024年12月21日,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市民反映:“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成泰街優地中心的安徽板面購買的安徽板面,食用出了蚯蚓,來電反映協調店家賠償問題”。2025年1月5日,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市民反映:“在美團下單第一檔口興隆軒美食城購買板面食品,店鋪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古盛路36號4號樓1層105號。食品里面有異物”。
2025年1月7日,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待銷售的“板面”內有異物的情況,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見當事人涼菜間內存放未清洗的原料,未在食品加工操作區域進行面食加工。因當事人未按規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執法人員當場給予當事人警告的當場行政處罰決定并責令當事人七個工作日內改正上述違法行為。2025年1月17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再次檢查,當事人仍未在責令期限內改正。
綜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北京市石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000元。(張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