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華貴錦尚商貿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被處罰
中國品牌與防偽雜志/中國品牌質量網訊 近日,北京華貴錦尚商貿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被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款6664.5元。
2024年12月30日,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人舉報線索,稱其在當事人“茅臺王子酒”購買的酒為假酒。
經查,當事人無法提供舉報人當天所購買白酒的進貨票據和進貨臺賬,執法人員對涉案商品共計47瓶白酒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4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法定代表人進行詢問調查。當事人稱在顧客處回收的酒,已無法取得聯系。當事人對店內扣押的47瓶白酒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無異議,且上述商品均未銷售。當事人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白酒78瓶,其中47瓶為現場發現,置于店內待售;31瓶已出售,故違法經營額為13329元。
綜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9修正)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9修正)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款6664.5元;沒收非法財物。(張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