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產品召回需要社會監督
開通單位或個人提交車輛缺陷線索的通道,是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發布的《汽車產品缺陷線索報告及處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帶給汽車召回的最大變化。《規范》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有助于快速發現汽車產品缺陷,并由相關專業機構及時評估,推進缺陷汽車產品召回速度。它讓單位和消費者擁有了要求車企召回缺陷產品的權利和通道,不僅是汽車召回管理邁出的一大步,也是提升我國汽車產品質量的重要抓手。
在汽車召回過程中,車企本應是責任主體,發現產品隱患和質量問題后,自覺對缺陷產品進行召回。但當前,我國相當部分的汽車召回,還是依靠市場監管部門啟動缺陷調查后,企業才被動實施。作為終端消費者,在召回中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甚至有時候面對車商的“召而不回”無能為力。召回是提升汽車產品質量、提升消費者用車體驗的重要途徑。過去的車輛召回,大多是監管部門調查收集線索,確認后責令企業召回,但這種線索收集不太全面,尤其是涉及車輛使用細節的問題,信息不對稱時有發生。一些本應召回的車輛,卻因未能及時納入監管部門的視線而錯失最佳召回時機。在這種情況下,增設由消費者提交汽車產品缺陷線索的渠道變得尤為重要,它可以更好地發揮社會監督權,讓安全用車沒有死角。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市場監管總局及其組建的“全國汽車產品缺陷線索檢測協作網”已經采集汽車產品缺陷線索報告21萬余例,涉及324家汽車生產企業、375個品牌,由此引發的召回數量占車輛召回總量的50%以上。消費者提交缺陷線索報告是發現產品缺陷最重要的信息源之一,對于監管部門收集汽車產品缺陷信息,并推動召回具有重要意義,這也是此次《規范》出臺并實施的根本原因。
隨著我國步入汽車社會,汽車消費理念不斷成熟,對于汽車這類大宗消費品,消費者不僅有更明確理性的消費主張,安全意識也有了顯著提升,產品安全性已經成為消費者選車購車的重要因素。對汽車產品的了解和安全意識的加強,讓消費者有能力發現并提出更多有價值的汽車產品缺陷線索,進而迫使車企召回缺陷車輛,提升車輛使用安全。
過去,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消費者即使發現了產品缺陷,也往往只能向車企或經銷商反饋,而這些信息有時候并不能得到足夠重視,一些售后服務欠佳的企業甚至會故意忽略問題,對本應召回的車輛視而不見甚至推卸責任。可以說,當前持有“只要監管部門不提出要求就不召回”心態的企業為數不少,這就為車輛的安全性埋下隱患。如今消費者有了直達監管部門的信息提交渠道,不僅有利于監管部門更好地掌握產品缺陷信息,還可以對企業起到監督、鞭策作用,提醒企業一定要重視消費者反饋,提升產品質量、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用車安全。
《規范》的實施將推動我國缺陷汽車召回邁向更規范的發展階段,對我國構建安全的用車環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信息溝通的渠道已經打通,筆者希望社會各界和消費者能積極反饋車輛缺陷信息,也希望監管部門和相關企業對這些信息予以足夠重視,讓信息發揮應有的價值,從而推動我國汽車召回制度的完善,形成社會有效監督、監管部門積極作為、汽車企業主動召回的良性循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