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茶葉過度包裝 專項治理行動”典型案例
2023年4月以來,廣州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社,開展為期一年的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治理行動,進一步加強茶葉過度包裝集中檢查,依法依規糾正、查處茶葉過度包裝行為。現公布3宗典型案例:
一、荔灣區市場監管局糾正廣州某貿易有限公司銷售包裝空隙率超國家標準的茶葉的行為
2023年6月30日,廣州市荔灣區市場監管局對廣州某貿易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發現其經營的貨架上陳列有“烏金號白牡丹”茶葉,凈含量:80克。經執法人員測量,該商品包裝空隙率為84.8%,不符合GB23350-2009《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對應包裝空隙率要求,屬于過度包裝商品。
當事人銷售過度包裝茶葉的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荔灣區市場監管局依據該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
2023年7月5日,經復查,當事人已下架相關產品,并更換符合要求的包裝再行銷售。
二、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州市花都區某茶行銷售包裝空隙率超國家標準的茶葉案
2023年8月24日,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委托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對位于廣州市花都區大華一路某店鋪在售普洱茶(生茶)緊壓茶進行監督抽檢。
2023年9月19日,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向該店直接送達《檢驗報告》。該《檢驗報告》顯示:該店銷售被抽樣茶葉的包裝空隙率為56.2%,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對應包裝空隙率要求,屬于過度包裝商品。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告知其復檢權利和期限,當事人不申請復檢。
當事人銷售過度包裝茶葉的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花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該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2023年11月3日,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開展“回頭查”,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仍在銷售上述規格茶葉。當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經責令改正后未限期改正仍繼續銷售,構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的拒不改正的違法情形。花都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對當事人依法立案調查,目前,該案正在調查處理中。
三、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州市某茶葉店銷售包裝空隙率超國家標準的茶葉案
2023年4月28日,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委托廣州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對廣州市某茶葉店經營的“一等獎·白牡丹(緊壓白茶)”進行抽檢。
2023年5月30日,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送達檢測報告。報告顯示被抽檢茶葉包裝盒的空隙率為70.91%,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的要求,屬于過度包裝商品。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告知其復檢權利和期限,當事人不申請復檢。
當事人銷售過度包裝茶葉的行為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該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2023年6月15日,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整改的后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仍在銷售涉事產品。當事人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經責令改正后未限期改正仍繼續銷售,構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的拒不改正的違法情形。白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500元的行政處罰。